安全工程師《生產技術》考點
1.機械包括:(1)單臺的機械。(2)實現完整功能的機組或大型成套設備。(3)可更換設備。
2.旋轉的刀具應盡可能減少刀刃的暴露,并使用背板進行防護。
3.砂帶機:砂帶機的砂帶應該向遠離操作者的方向運動,并且具有止逆裝置,僅將工作區域暴露出來,靠近操作人員的端部應進行防護。
4.平板(或者滑枕)的端面距離應和固定結構的間距不能小于 500mm。
5.維修性設計應考慮以下要求:將維護、潤滑和維修設定點放在危險區之外;檢修人員接近故障部位進行檢查、修理、更換零件等維修作業的可達性,零、組部件的標準化與互換性,同時,必須考慮維修人員的安全。
6.即當保護裝置動作第一次停機后,只有重新啟動,機器才能開始工作。
7.急停裝置應能迅速停止危險運動或危險過程而不產生附加風險,急停功能不應削弱安全裝置或與安全功能有關裝置的效能。
8. ①緊急撤離聽覺信號優先于②緊急聽覺信號優先于③警告聽覺信號。
9. 重型機床高于 500mm 的操作平臺周圍應設高度不低于 1050mm 的防護欄桿。
10. 備用照明、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該場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 10%。
11. 水平疏散通道不應低于 1lx,垂直疏散區域不應低于 5lx。
12. 堆垛高度不應超過 1.4m,且高與底邊長之比不應大于 3。
13. 一般用途的砂輪卡盤直徑不得小于砂輪直徑的 1/3,切斷用砂輪的卡盤直徑不得小于砂輪直徑的 1/4。
14. 砂輪卡盤外側面與砂輪防護罩開口邊緣之間的間距一般應不大于 15mm。
15. 防護罩上方可調護板與砂輪圓周表面間隙應可調整至 6mm 以下;托架臺面與砂輪主軸中心線等高,托架與砂輪圓周表面間隙應小于 3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