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安師考試的具體報考時間雖然還未發布,但依據往年的考試報考時間安排,今年的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報考工作預計將在8月份開始。為了讓考生對2021年安全工程師考試內容有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本站結合歷年考試大綱、考試內容、考試真題總結和整理了2021年注安師《法律法規》考點: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一起學習一下吧。 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
為了讓考生對安全工程師考試內容有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本站結合歷年考試大綱、考試內容、考試真題總結和整理了注安師《法律法規》考點: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一起學習一下吧。
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 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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