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 1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體系的建立
綜合安全管理制度 | 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 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 環境安全管理制度 | |
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指標和總體原則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 “三同時”制度 | 安全標志管理制度 |
安全生產責任制 |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制度 | 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和管理制度 | 定期巡視檢查制度 | 作業環境管理制度 |
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 |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 | 定期維護檢修制度 |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承包與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 防災減災管理制度 | 特種作業及特殊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 定期檢測、檢驗制度 | / |
安全設施和費用管理制度 | 事故調查報告處理制度 | 崗位安全規范 | 安全操作規程 | / |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 應急管理制度 | 職業健康檢查制度 | / | / |
危險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 安全獎懲制度 | 現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 / | / |
考點 1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管理
(一)起草。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由負責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起草。起草前應對目的、適用范圍、主管部門、解釋部門及實施日期等給予明確,同時還應做好相關資料的準備和收集工作。
(二)會簽或公開征求意見。
起草的規章制度,應通過正式渠道征得相關職能部門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以利于規章制度頒布后的貫徹落實。當意見不能取得一致時,應由分管領導組織討論,統一認識,達成一致。
(三)審核。
制度簽發前,應進行審核。
一是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法律事務的部門進行合規性審查;
二是專業技術性較強的規章制度應邀請相關專家進行審核;
三是安全獎懲等涉及全員性的制度,應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進行審核。
(四)簽發。
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技術性較強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一般由生產經營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或總工程師簽發;涉及全局性的綜合管理制度應由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簽發。
(五)發布。
生產經營單位的規章制度,應采用固定的方式進行發布,如紅頭文件形式、內部辦公網絡等。
發布的范圍涵蓋應執行的部門、人員。有些特殊的制度還應正式送達相關人員,并由接收人員簽字。
(六)培訓。
新頒布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應組織進行培訓,安全操作規程類還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考試。
(七)反饋。
應定期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或建立信息反饋渠道,及時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效果。
(八)持續改進。
生產經營單位應每年制定規章制度制定、修訂計劃,并應公布現行有效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清單。
對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除每年進行審查和修訂外,每 3~5 年應進行一次全面修訂,并重新發布,確保規章制度的建設和管理有序進行。
在備考2024年中級注安考試的沖刺階段,中科建安希望“考前狂背50點”系列資料能成為考生們的得力助手。通過本篇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體系建立與管理的深入解析,相信考生們能夠更加清晰地把握考試重點,提升應試能力。讓我們攜手并進,以飽滿的熱情和堅定的信念迎接即將到來的考試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