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導語:上海市報名通知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關于印發《上海市2017年度全國注冊安全工程師
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滬人考[2017]25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 2017 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6號),現將《上海市 2017年度全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及相關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查詢和下載。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2017年 7月 19日
上海市 2017 年度全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在本市相關單位工作,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7 年;或取得其它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9 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5 年;或取得其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7 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3 年;或取得其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5 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2 年;或取得其它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3 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1 年;或取得其它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2 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 1 年。
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對報考條件中“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的解釋和界定,詳見附件 1。對報考條件中“有關從事安全生產業務”的規定和解釋,詳見附件 2。
二、考試時間、科目
2017 年 10 月 28 日
9:00-11:30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14:00-16:30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2017 年 10 月 29 日
9:00-11:30 安全生產技術
14:00-16:30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三、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 2002 年 9月 3 日之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 10 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 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 個科目的考試。此類人員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報考級別為“免二科” 。
四、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成績有效期保持不變,暫停考試年份(2016 年)不計入成績有效期。參加 4 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參加 2 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關于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請參考報名系統中相關說明。
2014、2015 年度在本市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老考生,符合報考條件,且報考級別不變的,憑報名系統歷年檔案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后,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無需現場審核。2014、2015 年度在外省市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2013 年及以前參加過該項考試的考生、級別變更的考生、首次報考的新考生均須按要求辦理現場審核。
(二)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7年8月8日10:00-8月20日16:00,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的“網上報名”欄目。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及時下載打印并保存報名表。
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按要求上傳電子照片(考生必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 ,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標準彩色證件電子照, 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經該工具審核處理不通過的,請重新選擇或處理照片直至審核處理通過后再保存和上傳; 未使用該工具審核處理而自行上傳的照片,報名系統無法審核通過,考生將無法完成網上報名),電子照片供考生參加考試和制作合格證書使用,請考生務必按要求操作。
同時務必牢記報名序號,正確輸入報考信息,并及時完成點擊“報名信息確認” 。
考生務必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正確選擇報考級別和考試科目,因報考條件不符或錯誤選報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歷年或當年成績無效等后果的,責任自負。
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在網上報名時選擇一個現場審核(咨詢)點,并在規定的時間前往現場辦理審核和考試合格證書領取手續。審核(咨詢)點選定后不得更改。
(三) 現場審核時間為 2017 年 8 月 17 日-8 月 20 日 (每天 9:00-11:00,13:30-16:00),現場審核(咨詢)點地址為:
1、上海市安全生產科學研究所(徐匯區田林路 191 號 2 號樓 2樓辦證大廳,近虹漕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2818
聯系電話:33390467
2、上海德才教育培訓中心(楊浦區平涼路 1500 號,近寧國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2803
聯系電話:65438796,65399758 轉 822、803
3、上海工程技術大學高等職業技術學院(虹口區逸仙路 88 號,近汶水東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9696
聯系電話:65161655,65421020-2104,65603370
4、上海工程技術大學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普陀區真南路 500 號行政樓 5 樓,近真北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2828
聯系電話:65983759,35013887
5、上海應用技術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徐匯區漕寶路 120 號 34 號樓 101 室,近桂林路)
審核(咨詢)點代碼:1208
咨詢電話:64942806
現場審核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 、工作年限等進行審核,請考生下載打印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上海市居住證(非本市戶籍人員提供) 、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書(報考級別為免二科人員)等相關材料到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審核(咨詢)點辦理相關手續。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對符合報考條件者收取報名表原件和其他資料復印件。
考生應對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時所提交的報名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用人單位對考生報考條件和提交的報考信息應認真審核,并對報考意見負責。報名審核后及考試后還將對考生提交的資料進行抽查復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相關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向社會公布、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嚴肅處理,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四) 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的人員應于現場審核 24 小時后,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審核狀態,對審核通過者,可進行網上繳費。如超過 48 小時未審核,請考生及時聯系審核(咨詢)點確認審核事宜。
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 2017 年 8 月 23 日 16:00(建議避開每日24:00 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考生憑任何一張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推薦使用工商銀行、招商銀行)均可實現網上繳費。網上支付咨詢電話 95534-6。
考生繳費后應再次查詢本人報考信息和繳費狀態 (網上繳費信息和銀行卡扣款信息),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特別注意報考級別和科目務必準確)、繳費成功,并重新打印報名表備用。
由于網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后,但一般不會超過 24 小時,請考生不要急于重復支付劃款,同時建議考生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
(五)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 10:00-10 月 26日 16:00 在報名網站(www.cpta.com.cn 或 www.spta.gov.cn)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或發現下載后的準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本人相應的現場審核(咨詢)點聯系。
(六)考試報名費每人 10 元,考務費每科目 50 元。
(七)考生可于證書發放期間憑準考證或成績單前往現場審核(咨詢)點領取考試費用收據。
六、考生須知
(一)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字跡墨水筆,2B 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二)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混合題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三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 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2017 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內容按照《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1 版)》的要求執行,對于近年來部分相關法規變化情況,考試內容也相應有所變化,具體請參見《2017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法律法規修訂、 新增內容的說明》(附件 3)。
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聯系。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苑路 32 號安全大廈 1003 室郵編:100012
電話:010-64965024 64913859
網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 使用偽造、 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提供或使用無線電設備等作弊器材;提供或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于考試結束后兩周在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 “曝光臺”欄目公示。
考試結束后還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認定, 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
七、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一)考生可于 12 月底通過報名網站(www.cpta.com.cn 或www.spta.gov.cn)進行成績查詢。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 30 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二)領證時間一般為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后四個月左右,請考生屆時關注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 “領證通知”欄目或聯系審核(咨詢)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