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導語: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考試真題考點常考點,法律法規中道路交通安全法易考點交通事故處理的規定。
安全工程師法律法規考試試題考點:法律法規中道路交通處理規定
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考試真題考點常考點,法律法規中道路交通安全法易考點交通事故處理的規定。本規定主要強調交通事故現場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受傷人救治、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賠償。
交通事故處理的規定
(一)交通事故現場處理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節,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受傷人救治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 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不治。肇事車輛參加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肇事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全部搶救費用,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道事故責任人追償。
(四)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賠償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險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事故損失由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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