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導語:
為深入開展礦山安全生產大檢查,監督檢查礦山安全標準實施情況,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于8月至11月組織開展部分礦山安全標準實施情況抽檢工作。
抽檢對象及內容為礦用產品、礦山安全評價檢測檢驗、煤礦瓦斯等級鑒定服務活動是否符合礦山安全標準相關技術要求。
針對礦用產品,抽檢產品的設計、制造、改造和報廢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標準;礦山企業是否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礦山企業及礦用產品生產維護廠家是否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等。
針對礦山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抽檢礦山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服務活動是否符合《安全評價通則》等規定與標準;礦山安全評價機構開展服務時,安全評價項目組組成人員是否符合煤炭開采業或者金屬非金屬礦及其他礦采選業專職安全評價師專業能力配備標準要求等。
針對煤礦瓦斯等級鑒定,抽檢煤礦瓦斯等級鑒定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服務活動是否符合《煤礦瓦斯等級鑒定規范》等規定和標準;鑒定人員是否符合標準規定,具備鑒定工作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能力;煤礦設計階段是否按照地勘資料、瓦斯涌出量預測結果等綜合預測煤礦瓦斯等級;煤礦瓦斯鑒定指標的測點布置、測定方法、測量過程和取值是否符合規定等。
通知明確,8月,企業對照相關礦山安全標準規定開展自檢,形成自檢報告;9月至11月,監管監察部門結合安全大檢查、明查暗訪以及日常監管監察工作對礦山安全領域生產經營單位相關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督導和抽檢。
來源:《中國煤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