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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北監察分局對鐵法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達加強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議書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汛期安全生產緊急通知和遼寧煤礦安全監察局7月17日局長辦公會議要求,督促鐵法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煤礦切實加強汛期煤礦安全工作,遼北監察分局于近日對鐵法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達加強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議書,特提出如下建議:
一、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狠抓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認真執行《煤礦防治水規定》,開展煤礦防治水自檢自查,加強隱患排查治理。
二、加強汛期地面防治水工作。一是要加強井下涌水情況和地表水監測工作,認真分析水量變化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做到研判及時,措施得力,防止滲漏水對礦井安全構成威脅。二是要建立災害性天氣預警和預防機制,建立雨季巡視制度并組織搶險隊伍,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當暴雨威脅礦井安全時,及時撤出井下全部人員。
三、加強井下防治水工作。鐵煤集團公司要高度重視采空區積水構成的威脅,通過采用鉆探、物探、化探等方式及時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邊老空區、含水層富水性以及地質構造情況,加強探放工作,做到不探明、不放凈不掘進、不回采,確保采掘作業安全。
四、加強防治水基礎工作。要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建立健全各項防治水制度,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還要設立專門的防治水機構,由專業技術人員擔任防治水機構負責人,以而保證防治水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五、高度重視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工作。鐵煤集團所屬煤礦開采多年,開采煤層不斷加深,開采范圍不斷加大,各煤礦必須按照規定年限對本礦水文地質類型進行重新修訂,采取有效防治水措施,確保煤礦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