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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鄭州市安監局獲悉,市安委辦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安委會各成員單位,進一步加強汛期安全生產工作,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
據悉,當前各地已陸續進入主汛期,影響安全生產的不利因素增多,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加大。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對汛期安全生產工作要進行再檢查、再部署,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密切關注雨情、水情、災情,加強與氣象、地質、水利等部門協調聯動,強化防范暴雨等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做好預報預警和防范應對工作。
通知提出,各重點行業領域尤其要注重汛期安全監管。工礦企業要加強預防預警,做好安全度汛,要加強對礦井采空區、塌陷、積水區及周邊地表水系的巡檢、排查,加強尾礦庫監測監控。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要做好防洪、防雨、防潮、防雷、防暑降溫等工作。建筑施工企業要加強施工現場的邊坡基坑支護、塔吊、提升機、腳手架、墻體、工棚等的基礎穩固和拉結防風裝置及臨時用電設施的防水防觸電裝置的監控管理,發現問題或遇雷雨、大風天氣,要立即停止作業。
市安委辦要求,各地要加強汛期應急值班和應急準備,積極開展應急演練,做好應急隊伍、裝備、物資等的準備工作,確保一旦出現險情,能夠做到反應靈敏、救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