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國家安監總局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7年11月聯合下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中第十五條明確規定注冊安全工程師各級別與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相對應,不再組織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評審。單位可以根據崗位情況聘任為中級職稱。
問題:已取得全國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由于工作在事業單位,在不能注冊的情況下,取得的證書是否可以作為中級職稱證書,在單位進行中級職稱申報從而獲得相應待遇?謝謝。
回復:根據原國家安監總局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7年11月聯合下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管理辦法》中第十五條明確規定注冊安全工程師各級別與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相對應,不再組織工程系列安全工程專業職稱評審。單位可以根據崗位情況聘任為中級職稱。
內容來源:江蘇省應急管理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