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制企業主要負責人為企業的廠長、經理、礦長等企業行政“一把手”。如《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規定,企業實行廠長( 經理)負責制,廠長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負有全面責任。實際控制人,通常指雖不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在一般情況下,企業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也是企業實際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