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度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急管理局: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8〕383號)和省應急管理廳等4部門印發《江蘇省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辦法(試行)》的通知(蘇應急規〔2021〕2 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現將我省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應急管理廳共同負責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組織實施。
(二)各設區市人事考試機構會同應急管理局業務部門負責考試報考和考前抽查及對全部科目成績達到相關標準的應試人員進行考后資格審查(以下簡稱“考后審查”)的初審工作。省應急管理廳負責考后審查復核工作,并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考后審查中的疑難問題進行會商,并形成終審意見。
二、時間安排與考區設置
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9月21日 | 09∶00—11∶00 |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
14∶00—16∶30 | 安全生產實務 |
考試原則上在各設區市均設置考點。
三、考試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客觀題)、《安全生產實務》(主客觀題)2 個科目,其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為公共科目,《安全生產實務》為專業科目。
《安全生產實務》分為煤礦安全、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屬冶煉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等 7 個專業,應試人員在報考時可根據報名條件和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二)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報名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辦法
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人員須已取得江蘇省某一專業類別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通過應試科目后方可獲得相應專業(增項)成績合格證明。
在滾動周期內,應試人員在外省參加考試取得的成績不予認可。
五、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考全科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 4 年;或具有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 5 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 2 年;或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滿 3 年。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安全生產業務。
(二)增報專業
已取得江蘇省某一專業類別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報名其他專業類別的《安全生產實務》專業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可取得相應專業(增項)成績合格證明。
(三)有關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時間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結束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考試的,請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六、合格標準
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 60%。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或單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的,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應急管理廳確定。
七、報考
請考生仔細閱讀《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審核工作有關問題解答(持續更新)》,明確有關學歷、專業及審核條件后進行后續報考。
(一)報考日期和網址。網上報考日期為2024年7月8日9:00至18日16:00,報考網站:(目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個人辦事-人才人事-江蘇省人事考試報考-資格考試報考)。
(二)實施告知承諾制。本項考試報考實施告知承諾制,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和注意事項,仔細對照報名資格條件,簽訂網上《報名承諾書》(附件1)后如實填報個人信息。
(三)網上交費。交費時間為2024年7月8日至22日。報名人員確認報考后,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四)準考證打印。2024年9月16日至20日,報名人員可登錄報考網站 (目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個人辦事-人才人事-江蘇省人事考試報考-資格考試報考)下載打印準考證。
八、報名注意事項
(一)首次報名人員應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注冊成功后,直接填報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
(二)報考上傳的照片須為近期標準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
(三)報考信息確認前應認真核查并保證證件類別、證件號碼、姓名、報名級別、報名專業、科目信息、常用手機號碼、電子郵箱、工作單位、詳細通訊地址和郵政編碼等準確無誤。注冊信息中如遇生僻字不能正常輸入,請與當地考試報考機構具體聯系。報考信息確認后,報名人員不得自行修改。
九、考前抽查和考后審查
(一)考前抽查。考試機構在報考期間將對報名人員進行抽查,抽查結果無誤的報名人員可進行交費操作;抽查結果不通過的報名人員不可進行交費操作。未被抽查的報名人員仍可進行交費操作。
(二)考后審查
1.審查對象。截至2024年度,各科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考生。
2.審查時間。我省將于12月下旬在“江蘇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發布審查公告,請考生務必保持報考注冊時填報號碼的手機暢通,以便及時接收相關提醒信息。
3.上傳補充材料。審查部門對報名資格存疑的審查對象,將告知其須在規定時限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大廳-個人辦事-人才人事-江蘇省人事考試報考”上傳補充證明材料,逾期未上傳的視為放棄審查資格。
4.審查結果公示。省人事考試機構在江蘇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專業技術專欄公示符合發證資格的考生名單,公示期10天。
5.考后審查陳述申辯。審查對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如對考后資格審查結果存在異議,可自接到查看審查結果短信通知或電話通知起7個工作日內,依法向設區市相關主管部門進行陳述和申辯,主管部門復核后作出答復,聯系方式見《咨詢服務電話》(附件5)。
6.報名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查要求辦理報名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考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已繳考務費用不予退還。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證書發放
報名人員可于網上公示期截止4個工作日后,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大廳個人辦事-人才人事-江蘇省人事考試報考”自助打印《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在全省范圍內與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用。
十、收費事宜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 省財政廳《關于明確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試行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蘇發改收費發〔2024〕532號)文件規定,2024年度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考試費65元/人,《安全生產實務》考試費70元/人。
十一、考試大綱
江蘇省2024年度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按照應急管理部《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應急廳〔2019〕43號)的規定執行,其中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以現行有效版本為準,具體內容已在江蘇省應急管理廳網站公布。
十二、其他事項
(一)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急管理局根據職責分工,按照《2024年度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4)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考試報考期間應安排專人值班,做好咨詢服務工作。
(二)本次考試截止后,閱卷部門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試卷,對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 1.報名須知和報名承諾書
2.各專業類別注安師執業行業界定表
3.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
4.2024年度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5.咨詢服務電話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2024年7月1 日
附件1
請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及附件,閱讀完畢后簽署《報名承諾書》
報名須知
一、本考試報考資格審查施行告知承諾制。考試報考操作須由報名人員本人完成,報考時須如實填報本人相關信息,承諾填報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簽字確認本人符合本考試報考條件,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
二、簽署《報名承諾書》的報名人員,原則上不再提交證明材料。考試主管部門或者考試機構將依據有關規定,通過共享信息數據比對方式對報名人員考試報考信息進行抽查和審查,并在考試截止后將符合發證資格人員信息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在抽查、審查、受理舉報等過程中,考試主管部門或者考試機構可以要求報名人員補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實施聯合懲戒的失信應試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報名人員提交的個人聯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機號、電子郵箱、詳細通信地址等),將作為相關考試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通知、告知、處理決定等)經本人確認可收悉的送達地址。相關文書發送至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以郵件回執、到達本人短信等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個人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須及時向報考地考試機構提交變更申請。
四、報名人員不符合考試報考條件的,考試報考無效。報名人員不按照考試主管部門或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限和方式補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視作放棄審查資格。考試主管部門或者考試機構查實報名人員違反承諾,在考試報考時存在提供虛假信息、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行為,將依法依規做出處理。
五、本考試報考條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考試報考操作流程見附件。針對報考條件的不明事項,可向報考地考試公告中公布的咨詢單位進行咨詢。
報名承諾書
本人已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及考試報考條件等相關規定,對相關規定內容已充分理解。在此基礎上,本人鄭重承諾:本人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確認本人符合本考試報考條件;本人自覺遵守各項規定,否則自愿接受相應處理。
考試報考操作流程
1. 報名人員注冊
2. 登錄后閱讀《報名須知》
3. 錄入、檢查并保存報考信息
4. 上傳照片
5.確認報考并簽署《考試承諾書》
6. 特別情況抽查審核
7.查詢報考信息
8.支付考試費用
9. 打印報考表
10. 打印準考證
11. 成績查詢
注意:
1.上傳的照片須為近期標準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
2.報考信息確認前應認真核查并保證證件類別、證件號碼、姓名、報名級別、報名專業、科目信息、常用手機號碼、電子郵箱、工作單位、詳細通訊地址和郵政編碼等準確無誤。注冊信息中如遇生僻字不能正常輸入,請與當地考試報考機構具體聯系。報考信息確認后,報名人員不得自行修改。
附件2
各專業類別注安師執業行業界定表
序號 | 專業類別 | 執業行業 |
1 | 煤礦安全 | 煤炭行業 |
2 |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 | 金屬非金屬礦山行業 |
3 | 化工安全 | 化工、醫藥等行業(包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石油天然氣儲存) |
4 | 金屬冶煉安全 | 冶金、有色冶煉行業 |
5 | 建筑施工安全 | 建設工程各行業 |
6 | 道路運輸安全 | 道路旅客運輸、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道路普通貨物運輸、機動車維修和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 |
7 | 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 除上述行業以外的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氣開采、燃氣、電力等其他行業 |
附件3
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
序號 | 學歷(學位) | 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 |
1 | 中專學歷 | 農林牧漁類、資源環境類、能源與新能源類、土木水利類、加工制造類、石油化工類、輕紡食品類、交通運輸類、信息技術類。 |
2 | 大學專科學歷 | 農業類、林業類、資源勘查類、地質類、測繪地理信息類、石油與天然氣類、煤炭類、金屬與非金屬礦類、環境保護類、安全類、電力技術類、熱能與發電工程類、新能源發電工程類、黑色金屬材料類、有色金屬材料類、非金屬材料類、建筑材料類、建筑設計類、城鄉規劃與管理類、土建施工類、建筑設備類、建設工程管理類、市政工程類、房地產類、水利工程與管理類、水利水電設備類、水土保持與水環境類、機械設計制造類、機電設備類、自動化類、鐵道裝備類、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類、航空裝備類、汽車制造類、生物技術類、化工技術類、輕化工類、包裝類、印刷類、紡織服裝類、食品工業類、藥品制造類、糧食工業類、糧食儲檢類、鐵道運輸類、道路運輸類、水上運輸類、航空運輸類、管道運輸類、城市軌道交通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通信類、物流類、公安管理類、公安指揮類、司法技術類。 |
3 | 大學本科學歷 | 工學門類的所有專業類;公安學類、化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物流管理與工程類、工業工程類。 |
4 | 第二學士學位 | |
5 | 碩士學位 | 工學門類的所有學科;工程碩士、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對應調整后的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能源動力、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藥、交通運輸等8種專業學位類別;管理學門類中的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科。 |
6 | 博士學位 |
注:中專泛指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
附件4
2024年度初級注安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時 間 | 工 作 內 容 | ||
7月8日9:00—18日16:00 | 各設區市及省直考區組織報考工作 報考網址詳見各設區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 | ||
7月19日前 | 各考區上報有關考點名稱、地址及考場標準等信息項 | ||
7月8日—22日 | 報名人員完成網上交費 | ||
7月24日前 | 省向省人事考試中心上報試卷預訂單 | ||
9月16日—20日 | 報名人員登錄報考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 ||
9月20日 | 各考區領取試卷、答題卡 | ||
考 試 時 間 | 9月21日 | 上午 | 09∶00—11∶00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
下午 | 14∶00—16∶30 安全生產實務(7個專業) | ||
9月23日 | 各考區答題卡送省 | ||
12月下旬 | 公布考試成績 | ||
2025年1月上旬 | 資格審查,確定符合證書領取人員 |
附件5
咨詢服務電話
一、考務技術咨詢及資格審查咨詢電話
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025-83151200
無錫市人事考試中心:0510-12333、81880029
徐州市人事考試中心: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試中心:0519-86617131
蘇州市人事考試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試中心:0513-59000251、59000252
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試中心:0517-89330169
鹽城市人事考試中心:0515-86668515
揚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0514-80829370
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0523-12333(或查詢“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報考文件)
宿遷市人事考試中心:0527-84353881
二、考后資格審查陳述申辯咨詢電話
南京市人社局專技處:025-68788058
無錫市人事考試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16-85798231、85768098
常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19-85681918
蘇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12-69820597
南通市人社局專技處:0513-59000149
連云港市人事考試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社局專技處:0517-83671113
鹽城市人社局專技處:0515-80500738
揚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14-80978112
鎮江市人社局專技處:0511-85340321
泰州市人社局專技處:0523-86606582、86606581
宿遷市人社局專技處:0527-84359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