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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市人大常委會召開了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經2022年5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的相關情況。
市應急局相關負責人就《條例》貫徹落實情況以及下一步工作做出解答。
安全生產是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的標志,是黨和政府對人民利益高度負責的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安全生產工作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強調各級黨委、政府務必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治國理政的一項重大任務。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始終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頭等大事抓緊抓實。
《安全生產法》于2002年制定,分別于2009年、2014年、2021年歷經三次修改?,F行《條例》于2004年制定,分別于2011年、2016年進行了兩次修改。黨中央國務院也先后制定出臺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重要法規文件。安全生產領域新法新規的陸續制定出臺,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大系統性部署,著重解決安全生產體制機制等方面存在的深層次問題,進一步建立健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近幾年,本市安全生產形勢總體保持了穩定向好的態勢,但仍處于爬坡過坎期,傳統高危行業風險還沒有得到全面有效防控,新興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風險又不斷涌現。本次《條例》修訂,既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迫切需要,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也是深化本市安全生產領域改革、促進實現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
《條例》共6章66條,分為總則、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法律責任以及附則。
其中創新設置條款24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細化調整條款24條。
《條例》的主要創新點是在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基礎上,聚焦影響首都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抓好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全員責任制、強化政府監管責任。
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具體職責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進行了修改完善。
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現安全管理、設備設施、作業現場和操作過程等的標準化。
還明確了安全總監的法律地位,充分吸收本市推行安全總監制度的成熟經驗做法,在生產經營單位設置專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或者安全總監,并協助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對小微企業實施差異化監管,依法不需要建立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的小微企業每年向從業人員通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在保證安全前提下,對小微企業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設方面,允許小微企業建立綜合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一步減輕小微企業的負擔,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建立健全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根據新修改《安全生產法》的立法精神,明確了應急管理、經濟和信息化、公安、規劃和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水務、市場監督管理、園林綠化、農業農村和人防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及其職責,明確了市、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以及本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督察考核制度。
對新興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不明確的,由市、區人民政府按照業務相近的原則確定監督管理部門。
聚焦城市運行安全,采取管控措施
結合疏解首都非核心功能定位,建立危險化學品禁止、限制、控制措施制度。明確了本市舉辦重要會議、重大活動,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經市人民政府的同意,可以采取專項安全生產管理措施。推動危險化學品集中管理體系建設,推行專門儲存、統一配送、集中銷售的危險化學品管理模式。結合本市安全生產形勢要求,補充完善了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內容,進一步加強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專業性。
防范風險化解,強化新產業新業態管理
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風險,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組織風險辨識評估、采取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如實填報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情況。明確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編制本行業、領域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標準,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責任、實現有效管控,加強新興行業、領域以及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等的安全風險辨識。并結合新產業和業態的特點,對電動車集中充電場所以及室內體驗、競技類新業態的生產經營單位需要遵守的安全管理要求作出規定。
此次《條例》的出臺,是本市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決策部署和《安全生產法》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于全面提升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的內生動力,完善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構建更為成熟的安全生產法規制度體系,促進首都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健康平穩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來源:北京市應急管理局、網絡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