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化工單選題根據《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 50058),可燃物質重于空氣,釋放源在封閉建筑物內,通風不良且為第二級釋放源主要生產裝置區,爆炸危險區域范圍劃分應符合規定有( )。A封閉建筑物內和在爆炸危險區域內地坪下坑、溝可劃為2區B以釋放源為中心,半徑為10m,高度為5.5m范圍內可劃為2區C以釋放源為中心,半徑為15m,高
中級注安師-化工單選題
根據《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 50058),可燃物質重于空氣,釋放源在封閉建筑物內,通風不良且為第二級釋放源主要生產裝置區,爆炸危險區域范圍劃分應符合規定有( )。
A 封閉建筑物內和在爆炸危險區域內地坪下坑、溝可劃為2區
B 以釋放源為中心,半徑為10m,高度為5.5m范圍內可劃為2區
C 以釋放源為中心,半徑為15m,高度為7.5m范圍可劃為2區,但封閉建筑物外墻和頂部距2區界限不得小于3m
D 以釋放源為中心,總半徑為30m,地坪上高度為0.6m,可劃分為1區
答案:C
解析:
如圖3-2-1所示,可燃物質重于空氣、釋放源在封閉建筑物內通風不良生產裝置區,爆炸危險區域范圍劃分宜符合下列規定:①封閉建筑物內和在爆炸危險區域內地坪下坑、溝可劃為1區。②以釋放源為中心,半徑為15m,高度為7.5m范圍內可劃為2區,但封閉建筑物外墻和頂部距2區界限不得小于3m,如為無孔洞實體墻,則墻外為非危險區。③以釋放源為中心,總半徑為30m,地坪上高度為0.6m,且在2區以外范圍內可劃為附加2區。
微信掃描上方“注冊安全工程師做題寶”小程序二維碼,立即使用免費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題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