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介紹事故調查報告批復的主體是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 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報告由國務院30日內(延長不超過30日)批復;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的事故調查報告分別由負責事故調查的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15日內批復。
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介紹
事故調查報告批復的主體是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
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報告由國務院30日內(延長不超過30日)批復;
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的事故調查報告分別由負責事故調查的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15日內批復。